兖州公安发布的微博截图一名21岁男子因在网上匿名发帖辱骂当地交警,被行政拘留5日。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兖州公安13日发了这样一条微博,此后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普遍认为当地警方执法不人性,处罚随意且过重。根据微博内容显示,该男子曹某的网上辱骂之举,系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引起。
微博称,今年4月28日下午4时许,曹某在兖州中御桥北路违法停车,被交警大队下发《违法停车告知单》,曹某按说应该知错就改,但是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在网上发泄私愤。曹某用网名兖州存哥在百度贴吧中发帖称车刚停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交警真孬种。
这被当地警方认为,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3日下午,济宁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了解此事并对现场执法交警进行了询问和调查。经确认,交警执法环节没有问题。同时,该负责人否认当地交警参与和介入了曹某后来的被行政拘留事件。兖州公安这一微博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海葵深爱着小丑鱼跟帖称,触犯了哪一条被拘留?是不是大街上骂人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拘留?另有网友表示,市民停车被贴罚单,心中有气发点牢骚,不至于被拘留5天吧。问及曹某被行政拘留的程序详情,兖州区公安局宣传科一人士称,曹某肯定不只骂了这一句,更多难听的内容都没法写进去。至于行政拘留曹某的细节以及处罚是否适当,该人士未予回应。
发牢骚就拘留缺少法律依据兖州存哥在网上对特定对象进行辱骂不对,但尚不足以达到治安处罚的严重程度。济南律师付强分析认为,现实社会中,对交警贴罚单存有异议的人很多,公安机关不能因为市民发牢骚骂人就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严格执法没有错,但是也要灵活。目前一线交警执法遇到了一些问题,与被执法对象有矛盾也是难免的,交警应该在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上下功夫,化解矛盾,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扩大执法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则指出,如果仅仅因为曹某说兖州交警孬种,就对其实施行政拘留,从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
因为侮辱他人一般指特定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也就是说,兖州交警不能作为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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